吉林省产假最新规定2022 吉林省关于产假的最新规定

来源:oufeng1 时间:2023-08-03 00:30 阅读

吉林省产假最新规定20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的《关于修改完善吉林省生育福利规定的通知》,2022年,女职工生育产下一个孩子的产假期自81天(包括6天哺乳假)起至89天(包括6天哺乳假)。

1、2022年吉林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母亲或者独生子女年满6个月岁由母亲生育本人休产假,可休假98天,其中全薪假期至少不得少于55天。

2、上级机关派出官员出国办事期间,母亲照料孩子且身体健康者,凭子女出生证由母亲享受产假14天,但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休假年度总和。

3、夫妻双方均为上班工作者、年满十八周岁的且有生育能力者,由母亲生育本人休产假,工作时间2年以上者可休假98天,其中全薪假期至少不得少于55天。

4、必要时,上级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产假延长,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休假年度总和。

5、实行“二孩制”的家庭,男职工休产假可休假14天,其中全薪休假期至少不得少于7天,并同时给予照料假期7天。

6、上级部门认定的慰问性产假(军队服役期间不受此限)、生育政策服务期结束性产假及重生育补偿性产假时间为14天,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休假年度总和。

吉林省产假最新规定2022

吉林省关于产假的最新规定

1、根据吉林省的最新规定,产假期的长度为产妇七个月的产假,另外新生儿可以延长到八个月,三天可以报销。

2、产假期内,妇女可以提前几天到公司个人银行个账户申请支出补贴或报销费用,也就是待产假期期间,妇女可以在待产后的几天内拿到工资补助。

3、产假期间,妇女可以享受带儿女的休假,如果在待产假期间生育二胎或三胎,可以给予休假三个月或六个月,具体以当地劳动局的通知为准。

4、在产假期间,妇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受聘于企业或组织,符合中国工会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使产假费用不做任何影响和减少。

5、产假期间,妇女的保险费用也将照顾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规定的部分,产假期间保险费用将会受到抑制和扶持。

吉林省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

1.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女职工休产假实施办法〉的公告》(吉办发〔2017〕104号),我省女职工产假现行规定如下:

吉林省女职工生育二胎或以上子女的,凭育儿证每次全额休产假为108天。

女职工领取医疗费的,凭育儿证每次全额休产假为78天。

女职工生育一胎的,凭育儿证每次全额休产假为98天。

2.女职工在工作期间生育子女的,在办理总产前(产前体检前)提出休产假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有一次休工、休产假或者另行安排期间减少产假天数,但休产假期期间福利待遇不得减少。

3.女职工提前休完全产假后,应在休完产假的最后一天之前2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子女出生证明,予以办理总产登记,并在总产登记后6个月内如故休完剩余产假。

4.女职工总产期间未休完的剩余产假,应在总产登记后6个月内休完,自费产假期间应提出申请,并及时抵扣工资,但自费产假期间福利待遇不得减少。

5.公办医疗机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出具“生育证明”,及时向有关人才市场劳动保障机构开具“婴儿护理费支出清单”,以作为领取婴儿护理费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