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职 唐朝六部官职一览表

来源:oufeng1 时间:2023-08-01 02:39 阅读

唐朝官职,唐朝官职有科举制度的九品中正、九品举人;还有十二布衣、五等百官等岗位。

1、唐朝的官职分为三级:

御史大夫、尚书令及各省提制令。

2、御史大夫:

它是唐朝最高官职,它的统治范围遍及中央官僚系统贯穿全国的机构和机能系统。

3、尚书令:

这是唐朝政治中央的一统职位,管理和调整全国官制机构。

4、各省提制令:

这是唐朝的地方政治机构,有责任实施国家的政策和支撑国家的根基。

5、其他官职:

还包括太尉、州刺史、都督、总督、太守等等,他们的职责都在于执行国家政策,为国家机构运转提供支持。

唐朝官职

唐朝六部官职一览表

1. 三公:

太上皇、太后、太子 2. 六卿:

正大夫、大学士、少府、司徒、司空、太傅 3. 奕官:

刑部尚书、丞相、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兵部尚书 4. 中书省首长:

书记令、书记处、书记员 5. 少监:

太子太傅、武帝太傅 6. 尚书令及其它:

抄书令、大理员、置司令、大鸿胪、虞宾等

唐朝官职排位表及职能

1、 皇帝:

位居第一的是在唐朝唯一的皇帝,尊贵程度无可比拟,其最大的职能是掌管国家大政,践行法令,钦定官吏,下达诏令,全力实行治安社稷,督辨天下大事,其最高将军尊号为太师,侍中尊号为太保。

2、太守:

唐朝中最主要的官职,在顾问中处于最高位置,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督查行省,统计收缴地方官役,派遣派遣使臣,掌管地方进出官吏,执行地方军事策略,稽查地方大案。

3、郡守:

唐朝下设郡守,他们主要担任地方行政管理,督察地方官吏,管理地方案件,负责驻守郡税收,统计地方财產的变动,监督地方军队出入,有时也担任士卒村民政策的实施。

4、县刺史:

在唐朝县级行政机构中处于首位,被称为刺史(郡守后院),负责行政管理下县行政庭、县勘查庁、县抄状庁、县判案庁及分司、县监庁及县司封团,负责监督检查县城,监管县长,统计税收,监督选举,办理征辟,提倡耕作,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性,受理诉讼和行政处分等事务。

5、护军:

唐朝护军职位非常重要,他们要掌管兵马、缉拿盗贼、镇守大路、护卫使臣等事宜,唐朝的护军一般以军郎名义出任,其实是地方军队的指挥者,被称为“郡军”,而大汉军名义出任的叫“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