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找我要死亡证明不给他可以吗,不行,需要凭证明死亡才可以。
不可以。
死亡证明是死亡后由公安局或地方公证机构签发的一份文件,用以证明有关人士已经死亡,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死亡日期和死因。
因为这份文件是一份官方的文件,由政府庭审签发,所以只有政府部门才有权力签发死亡证明。
为了准确详细地确定死者的身份和信息,所以政府部门不允许银行申请的签发死亡证明,只能向政府部门申请。
开死亡证明去哪里开
死亡证明是死亡认定部门发放的证明,可用于明确一个人的实际情况、明确个人的身份及家庭关系。
如果要开具死亡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在有关部门办理死亡认定手续。
通常,家属需要去办事处或者当地生活登记处,将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火化证明等)提供给有关部门,由其对该人是死亡状态进行认定,开具死亡认定书。
2. 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一旦获得死亡认定书后,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或其他指定机构出示认定书,由其开具死亡证明。
3. 其他手续。
除了死亡认定和死亡证明外,家属还需要去办理一些其他手续,如通知(社会保险、社会保障部门等)、房屋转让(财产转让等)等。
死亡证明是一个严肃的手续,家属在办理死亡认定时,应该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死亡认定的必要资料,提供关于死者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火化证明等有关材料。
同时,家属需要向公安机关持认定书登记死亡证明,并办理相关的相关手续。
死亡医学证明去哪里开
死亡医学证明可以在一些特殊的政府单位或者相关的医院死亡科或者验尸科、病死科等专门的科室办理。
一般死亡医学证明需要在此部门提交死亡记录、亡者身份证、要求死亡证明的函件和相关的病史资料等材料,然后由有证件的家属提供身份证信息给专员登记和审核后,可以及时获得死亡医学证明。
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清明节期间去派出所报告亡者的死亡信息,然后可以根据派出所的要求,通过验明死者的身份证信息,在几天内获取死亡证明。
此外,也可以在亡者的医院及时获得死亡证明,因为医院的安抚科医生会按照相应的程序做及时的死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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